古丈检察:扶正“长歪”的小树,让“未来”依旧可期
2024-11-01 11:07: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杨子涵 | 点击量:1207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子涵)“检察机关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现依法宣布对你做不起诉决定,希望你以此为戒,远离犯罪,以积极向上的面貌开始新的生活。”近日,古丈县检察院依法对1名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且通过考验期的涉罪未成年人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心智尚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会因不良交友或金钱诱惑而触法涉罪。17岁的小张(化名)因涉嫌诈骗犯罪移送古丈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检察机关详细了解了小张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得知其父母离异,家长疏于监管教育,与孩子缺乏有效沟通,加上与社会闲杂人员经常性来往,从而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综合考虑小张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属从犯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退缴违法所得,具备监督考察条件,因此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一年的考验期。

然而,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非终点。检察官深入剖析小张犯罪的根源,发现其家庭教育缺失以及自身淡薄的法律意识是关键因素。对此,承办检察官精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小张的父母转变家庭教育理念、方式,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改善亲子关系。同时,对小张进行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并普及法律知识,协助他规划人生,还组织小张与其他涉罪未成年人一同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帮助其认识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好好珍惜检察院给予我的重新出发的机会。”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小张的眼神里重新有了光,他向办案检察官谈起了对未来的规划,并表示今后一定远离犯罪,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办案检察官也叮嘱小张学会正确看待人生当中遇到的挫折磨砺,鼓励其“轻装”前行,迎接崭新的生活。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仅是一个家庭的幸福,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古丈县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使命,在履职过程中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持续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扶正“长歪”的小树,让“未来”依旧可期。

组稿:李翔

责编:李翔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